孝昌本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书
为提高业务经营的透明度,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2022年度经营成果,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法》《村镇银行监管指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孝昌本富村镇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现将2022年度经营情况披露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孝昌本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昌县中天大道祥瑞景城G5栋
法定代表人:乐文景
邮政编码:432900
服务电话:0712-4760165
孝昌本富村镇银行由黑龙江省龙江银行独资发起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于2011年12月22日经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成立,2011年12月26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2年3月26日正式营业。本行内部设置综合部、风险部、市场部、营业部4个职能部门,营业网点1个,正式员工16人。
本行的经营宗旨:坚持“立足县域、立足支农支小、立足基础金融服务、立足普惠金融”的市场定位,依照“小额、分散”原则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效控制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末,我行总资产17157.72万元,其中:各项贷款6965.9万元,存放央行1260.58万元,存放同业款项8189.14万元;总负债15789.23万元,其中:各项存款15445.95万元;净利润107.5万元。
各项主要监管指标如下:资本充足率16.67%、一级资本充足率15.59%、杠杆率7.9%、不良贷款率0.58%、贷款减值准备金余额212.5万元、拨贷比3.05%、拨备覆盖率529.27%、存贷比45.1%、流动性比例96.52%、核心负债依存度81.73% 、流动性匹配率296.29%、资本利润率8.18%、资产利润率0.62%,经营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三、风险管理情况
本行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以稳为主、稳中求进,积极拓展当地优质、特色小微企业客户群体,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较好防范各类风险发生。报告期内,无影响经营情况风险发生,也未造成重大损失。
(一)信用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我行始终立足于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坚持小额、分散原则,不盲目拓展与自身发展不相符的业务。一户一策清收逾期贷款,采取多种处置措施化解信贷风险,同时,严格把控现有贷款,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
(二)流动性风险。为进一步强化我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提高防范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促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我行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提高防范流动性风险能力;二是加强储蓄存款营销力度,稳定存款来源;三是合理进行资金期限错配,避免资产业务期限过长导致的兑付困难,及时跟踪并收回到期资产。我行将继续与发起行和省内外村镇银行保持良好的沟通,建立资金流动性互助安排,避免出现支付困难。
(三)市场风险。实施灵活机动的差异化利率政策,应对日趋激烈的业务竞争,同时做好利率风险的控制。
(四)操作风险。为确保我行各项业务的正常运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防范操作风险和事故的发生,我行将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实行人员培训上岗和轮岗制度。同时,我行聘请了专业的科技人员和发起行科技一同进行系统的监测和维护,确保系统保持稳定运行,大大降低操作风险。
(五)其他风险。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及建议处理,不断加强客户服务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声誉风险防范日常监测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公众形象。加强反洗钱工作管理,提高员工反洗钱知识水平。积极配合有权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工作。深化合规文化建设,积极倡导依法合规理念。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载体让不同层面、不同条线的员工全面了解和掌握合规管理知识,提高对合规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全行员工将合规文化理念融入工作中。加强规章制度管理,确保规章制度建设规范性和严肃性,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流程。
四、公司治理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存款人利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我行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股东为龙江银行独资,董事会成员3人(董事长1人、董事2人),监事会3人(监事长兼职,2名职工监事)。形成了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按《公司章程》规定,各层级在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协调,确保了我行的规范运作,未发生违规违法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22年,根据公众教育知识普及工作长效机制安排,持续推进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防范非法集资、金融知识普及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以自媒体、新媒体为依托,用实际行动践行监管部门和银行业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理念。同时,不断加强员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员工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和消费权益保护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七、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业务;经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孝昌本富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5日